最強的summary: 夠了!請停止散播仇恨與偏見!
原文:
http://ppt.cc/DL1u
http://ppt.cc/DL1u
by 黑白雙貓跳恰恰
有在 follow 這個版面的人,應該知道我很關注近期婚姻平權草案的發展。
礙於這裡是和貓有關的地方,我盡量不讓這裡偏離它原有的主題,
並讓這裡維持著相對軟性的氣息。
但是,這幾天看到各式各樣越發荒腔走板的歧視性言論,
讓我正義感發作、難以忍受、坐如針氈。
昨晚動物溝通師 Leslie 來訪,她告訴我,連麵麵都感受到我的憤怒,
叫我放寬心不要受他人影響(雖然這種充滿智慧的話很不像胖子麵會說的)。
麵麵還說他很愛我,要我好好照顧自己。(已哭)
我想,既然會留在這裡,沒有被我的直言氣跑的人,
除了看貓以外,應該多少和我有著相同理念吧。
就當我一廂情願也好,身為一個有同理心、有思考能力的人,
應該善用手上有的小小資源,做一些正確的事。
我最好的朋友,是一個同志基督徒
他告訴我:「上帝教我的,是不要妄斷、不要批評他人。」
我看到他那雙極其誠懇善良的清澈眼神,心裡感到一陣刺痛。
他如此著信任主,並真切依照主的指示實踐著,
但那些張牙舞爪的基督徒是怎麼看待同志的?
這些少數人,因為你們的個人行為,把基督徒三個字弄臭了,你們知道嗎?
為什麼平平都是善良正直的人,卻不能擁有平等的權益!
為什麼人會因為性傾向的不同,就完全否定這個人的才能和努力?!
寫到這裡我幾乎激動得紅了眼眶。
相信大家應該也看到了。
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代表任秀妍律師:
「有血緣關係的孩子才有可能愛他,收養的小孩不可能愛他。」
這已經不是攻擊同志而已了,還把更多領養小孩的善良異性戀夫妻,
以及許多被「神聖的」異性戀拋棄的孤兒通通拖下水,
這些人的歧視已經深入骨髓而不自知了!

台灣真愛家庭協會媽媽代表王英華:
「誰能保證同性婚姻法案通過後,不會發生人獸交的行為?」
請問兩者的關係是?
還是說,想要人獸交的人,會因為同性婚姻尚未合法而躊躇不前?
這位自稱「媽媽代表」的人,是有什麼資格說她代表全台灣的媽媽,做出這樣言論?
套用宅女小紅的看法:哦同性婚法案通過了,我終於能去尬馬爾濟斯了(搓手)
(媽媽代表是這樣想別人的嗎 但為什麼呢)
一位教唱歌的老師鄭麗莎:「狗,為什麼不適合養育人類的小孩?」
內容是這位老師在上課時教小孩的對話,充滿了嚴重的歧視、扭曲的邏輯,
長篇大論的舉證,一下電鍋、一下掃把,就是要論證他認為的「同志無法養育小孩」。
這種將同志類比為狗的歧視性言論,
竟然底下還有人留言「寫得好棒!」「孩子的教育不能等!」
到底是誰的教育不能等?!
在學童聯絡簿裡夾著「幸福家庭教育戶外活動」文宣,
內容充滿下流字眼,抹黑同志、恐嚇家長、順便嚇小孩。
這種行為真的有比較高尚?這樣每個家庭就會幸福了嗎?
民進黨立法委員段宜康的孩子,被老師強迫將教會的反同志傳單帶回家,
孩子拒絕照做,卻被老師諷刺:「我知道你爸是民進黨的,怪不得會這樣!」
中正大學同志學生江蘊生,在座談會上獲得同意之後發言,
抗議教授曾品傑長期在課堂上發表歧視性言論,
卻被世新大學法學院院長朱柏松要求「你出去」。
曾品傑教授利用本身教學和集眾的優勢,以及和學生不對等的地位,
發表忽視同志權益的言論,當學生終於起身抗議時,卻依然沒有平等的發言權。
護家盟很費心的剪接了一支宣傳同志淫亂的影片到處播放,
還動員教會成員讓點閱率爆衝、登上Youtube首頁。
這種骯髒的行動,還是身為公眾人物的何戎先生所帶領的。
有教官要求學生連署反同志婚姻的連署書。
甚至有學校給予服務時數,要學生去參加月底的反同志婚姻遊行。
這些絕對不是個案,還有在教會、學校、夜市、捷運站出口堵人……
用同樣的方式恐嚇學生、家長、路人,強拉人參加反對多元成家草案的連署,
如果不願意簽名,那些人就用手機播放宣傳同性戀都很淫亂的影片給路人看!
這就是為什麼反對的連署可以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衝高的原因!
為什麼要用這種恐嚇的方式製造對立?歷史上的悲劇就是這樣一再重演,
難道要再一次獵殺女巫、十字軍東征?宗教給予的力量應該用在這種地方嗎?
到底是在保護孩子,還是教孩子歧視?
最常聽到反對同志結婚的理由之一:
「孩子沒有選擇權!同性家庭的小孩會被歧視、被霸凌!」
因為擔心這一點,就剝奪別人的權益,這種邏輯就像是:
「因為擔心女人不會開車,而禁止所有女人考駕照」一樣荒謬!
小屁孩要霸凌別人不需要理由,鼻涕忘記擦、功課太好、髮型不夠潮都可以是理由!
老娘我生在一父一母、全家和樂、安份守己、老爸超帥老媽超賢慧的完美家庭,
還不是他媽的在學校被霸凌、被孤立到沒人敢跟我講話!每天上學都在偷哭!
只不過是因為我不肯和某位同學換位子而已!
再看看上述那些例子,老師在課堂上公然對小孩說「同性戀都很噁心!」
強迫學童把反同志的傳單帶回家,
然後再反過來說「哎呀同性家庭的小孩會被歧視捏!」
這個「歧視少數的SOP」不就正是你教的嗎?幹。
我們要做的應該是落實平等教育,教小孩認識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和我們不一樣的人。
有的人家裡有錢、有的人家裡比較窮;有的人長得高,有的人長得矮;
有的人用右手寫字,有的人用左手寫字;有的人家裡沒有爸爸,有的人是奶奶養大的;
有的男生氣質比較溫柔,有的女生個性比較豪邁;
有的人喜歡男生,有的人喜歡女生,只要真心喜歡對方、不傷害任何人,就不是怪胎!
我們要做的應該是教小孩擁有同理心、擁有「愛」的能力。
否則永遠只會停留在覺得外勞都很臭、覺得原住民都愛喝酒打老婆、
覺得新住民的小孩都很笨、覺得同性戀都很淫亂、覺得單親家庭的都是壞孩子……
這種無腦的程度。
如果再把過錯都推給被歧視的少數族群,而不懂得自我檢討,
歧視和霸凌的現象再兩千年也不會消失!
BTW,呼應以上對少數族群的各種偏見:
強者我同事是中央大學天文研究所畢業的,他的媽媽是越南人。
可是,教小孩「同性戀不是錯」,小孩就會被「誘導」變成同性戀耶!
誘誘誘誘誘個狗屁啊!
我們從受精卵開始就活在異性戀的世界,童話故事寫王子愛公主,
課本寫爸爸早起看報、媽媽早起打掃,連續劇一天到晚都在演男女主角喇既,
同性戀也沒有死光啊!
我們從小到大被灌輸的觀念都是男生要愛女生,同性戀是變態;
同性戀不能和相愛的人擁有法律認可的身分、無法享有賦稅和房貸優惠、
不小心死掉的話另一半無法順理成章繼承遺產、
就連買保險要指定另一半為受益人也很困難!
當同性戀有這麼多缺點,難道會有人說:「我立志要當一個受盡歧視的同性戀」嗎?
因為性向是無法「選擇」的!
不會因為全力打壓同性戀,就讓同性戀消失;
同樣的,也不會因為包容每個人不同的性向,就讓所有人都變成同性戀!
如果一個人因為同性婚姻合法之後就「突然」變成愛同性,
那只是因為他本來就是雙性戀!
華盛頓郵報作家給同志小孩家長的建議
信中媽媽爲自己的兒子「不停止繼續當同性戀」而感到擔心,
而這位專欄作家一針見血的回答,在美國網路上掀起轉貼潮。
有多少同志因為家庭期待、社會壓力,而被迫和一個他並不愛的人結婚生子,
這樣壓抑痛苦過一生,就是好的嗎?對於不知情的另一半公平嗎?
為什麼不用更開闊的心胸、更單純的眼光看待個體的差異?
讓每個人都有權利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對於異性戀又有什麼損失呢?
人間異語:不願再欺騙 牧師離婚出櫃
再來看看這個,某團體的擔憂,充斥著腦補的數據:
通過同性婚姻45年後同性戀將高達86%
歐~買~尬~我笑到吐了!阿米巴原蟲都比他們有智慧!!
為什麼這些人的腦子這麼齷齰?
不管什麼愛護家庭聯盟、真愛家庭協會,
其實都跟之前阻擋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的「真愛聯盟」都是同一掛人,
對於打壓同志族群的權益不遺餘力。
服貿協議偷偷過關的時候、財團偷偷併購人民打拚賺來的土地和房子的時候,
這些對民生和下一代影響絕大的事實擺在眼前,他們都沒什麼反應。
倒是婚姻平權草案才一讀通過,他們就崩潰要上街遊行了,
無所不用其極的抹黑、扭曲,說同性婚姻過關的話,
以後社會就會崩壞、家庭就會毀滅、人人都會變成同性戀、大家都會去人獸交……
藉以恐嚇無知民眾。
我無法理解
為什麼他們會用這麼下流的眼光看待同志,為什麼他們的眼裡只有性沒有愛?
同志和所有人一樣,
每天早起上班、努力工作、五月要繳稅、買屋要貸款、過年要返鄉、下班回家要追垃圾車……
就只是會讓他怦然心動的那個人,和自己同性別,就這樣而已!
可惜他們能想到的只有性,
例如前面所說的,護家盟特地剪接的影片,用於宣傳同志都很淫亂的錯誤資訊。
不說別的,就李宗瑞和陳冠希好了(還有更多不勝枚舉),
我們會因為看到這些個案就說:「矮唷異性戀都好淫亂」這種以偏概全又無腦的話嗎?
但是為什麼一套用到同性戀身上就立刻雙重標準了?
喔,對了,李宗瑞的影片還不用剪接呢。
門關起來的事,干你屁事?
我們會沒事去幻想隔壁老王和他老婆在房間裡玩多情醫生俏護士的遊戲嗎?
我們會因為不小心知道四叔公喜歡肛他女朋友就覺得好噁心然後上街反對他們結婚嗎?
我們會因為強者某朋友喜歡嫖妓就認為所有異性戀都下面很癢嗎?
倒是一想到同性戀,幻想腦補就無限上綱,到底是同志髒還是他們的腦子髒。
法國有53.5%人口信仰基督教,已通過同性婚姻合法,且沒有亡國。
2013年1月29日,法國司法部長 Christiane Taubira
於同性婚姻及收養法案一讀的演說:
” 你們假藉「對孩子的權利之名」,卻否決了那些你們不願面對的兒童權利。
法案毫無違反《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相反的,它保護了你們拒絕看見的兒童權利。
同性伴侶可以在與異性伴侶相同的條件下,依據相同的程序,
必須由法院在相同條件下宣告領養之認可,完全依照民法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
你們的反對毫無根據,充其量不過是難以接受同性伴侶的合法性。
然而你們的子孫早已接受他們是合法的,而且會有越來越多人接受。
當有一天他們出於好奇閱讀我們的辯論記錄,你們將感到尷尬、不知所措。
婚姻曾是財產的制度,為了財產、遺產、家族譜系的結合而設,
婚姻曾是是支配的體系,丈夫與父親對妻子與子女有絕對的權威。
從前,非天主教徒與部分職業的人無法結婚,亦即許多公民遭到排除,
這項具有排他性的體制,從今將納入同性伴侶,而成為普世的制度。
你們可以繼續拒絕看你們的周遭,包括就在你們身旁,
且或許就在你們家族中的這些同性伴侶的存在。
你們可以頑固的將眼界侷限在過去。還不夠!
倘若你們如實看看過去,就能找到各種已正式承認同性婚姻的證據,包括教會的承認!
你們選擇反對同性伴侶的權利,那是你們的問題,我對我們的決定感到驕傲。”
不過才40年前,女性必須要先徵得丈夫同意,才能到銀行開戶、受領薪水。
她以法國社會與法制史沿革,清晰說明了法國的婚姻制度,
是如何從一個高度宗教化、禁止離婚、男女不平等、極度具有排除性的制度,
走向更為自由、平等的制度。
她說,既然在法律上,婚姻已是一種與宗教無涉的民事契約行為,
開放同性婚姻和收養子女機會,正是自由、平等、博愛的表現。
如果你有耐性看到最後,我很佩服!
又臭又長又硬的一篇文章,能一路看到最後的人,應該大部分屬於以下幾種:
1. 直接按 end
2. 從頭到尾點頭稱是的人
3. 從頭到尾都有理由想反駁 or 有滿肚子疑問的人
如果你屬於第三種,歡迎留言,老娘口才不好,也不太會寫文章,
但還算有自信邏輯能力應該是比護家盟的那些人要好一些才是。
有人說,太有正義感的人,會害死自己,但至少是被自己害死的,
總比冷眼旁觀的人怎麼死的都不知道來得好,而且其實我也不想活太久。
還有話說在前面,我脾氣有點不好,先對不起喔。

摩根費里曼:
我痛恨「恐同症」這個詞,它不是一種恐慌症。你根本不是恐慌,你是混帳。
(更正:這句話不是他本人說的,但不管誰說的我都覺得中肯!)

留言
張貼留言